房子是老百姓的头等大事儿,家住市北区的楚先生,最近想买一套新房来改善住房条件。没想到协议签了、定金交了,准备跟房地产商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却被告知贷款有问题,这房子买不成了。
3月25号,楚先生在巨峰路上看了一个楼盘,感觉挺满意,第二天就交了5万元订金。付了订金,签了购房协议,楚先生的房款还差将近60万。可没想到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售楼人员告诉他,贷款出问题了。楚先生:签了以后交钱去吧,在签合同的时候说不能组合贷了。
所谓的组合贷款,是指同时使用商业和公积金贷款,然而售楼人员说,这一期楼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种贷款方式。楚先生计算过,他的房贷有近60万元,如果是商业贷款,20年要比组合贷款多付10万元左右,而用公积金贷款又有20多万的差距。
楚先生说,前一期楼盘是可以使用组合贷款的,可是到了这一期,不知什么原因,只能使用一种贷款方式了。更令人奇怪的是,贷款还要到开发商指定的银行办理。楚先生:银行的话可以自己找银行,他不可以自己找,他非指定哪家银行,必须跟这家银行办,权力要小一点。
贷款出现了问题,合同就签不了,没想到开发商先提出了退房。楚先生,市民:闹得现在就说了,把房给你退了,把订金还给你。现在好不容易摇上号给退了,我们肯定不行。
随后,记者和楚先生一起来到了售楼处,但工作人员说他们也不了解情况。售楼处工作人员:我不太清楚,我没有这方面的客户,你们这个地方以前有没有办理过,不太清楚,刚来没多长时间。
今天,记者联系上了负责楚先生这套房子的销售人员徐女士,她告诉记者,开发商想要为客户办理组合贷款,需要同银行以及公积金管理处三方签订协议才行,由于并没有其他购房者提出组合贷款的要求,他们并没有签订这样的协议,而银行也不愿因为楚先生一个人单独办理这项业务,因此目前,楚先生还是无法办理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