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自首被放 伤者脑死亡遇“迟到的抓捕”  13-04-02     视频长度: 0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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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今日》连续报道了3月27号发生在莱西市青岛路上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由于受伤较重,伤者已经处于脑死亡状态。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向警方自首,可让人不解的是,在做完笔录后,肇事司机竟然又被放走了。对此,伤者家属提出了强烈的质疑。那么,交警当时是出于什么考虑,放走了肇事逃逸司机呢?4月1号上午11点,记者再次来到了莱西市交警事故科,伤者的儿子小徐刚刚在这里做完笔录。小徐说,直到今天他才知道肇事司机姓刘,住在莱西市院上镇,年纪跟他相差不了几岁,拿出驾照才几个月的时间,目前警方仍未对他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记者提出想进一步了解此案的处理情况,但被告知,民警已经外出办事去了。随后,记者拨通了具体负责此案的李科长的电话。

听到李科长的答复,小徐很气愤,现在事故已经过去五天了,肇事司机却仍然逍遥法外,如果不是他们一家一再追问,办案交警根本没说过要做伤情鉴定的事情。因为之前肇事司机刘某凑了一万块钱医药费放在了交警事故科,小徐领完钱返回医院,却得知母亲病情再次恶化。直到1号下午2点,记者第三次来到莱西市交警事故科,才在讯问科见到了办理此案的李科长。上午刚委托交警办理法医鉴定报告,下午两点,不仅法医鉴定报告和刑事立案书准备好了,连肇事逃逸司机也被抓了回来,原本拖沓的办案效率一下子提速了不少。李科长说,肇事逃逸司机刘某3月28号投案自首后,他们就已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吊销了驾驶执照,并作了笔录,由于当时伤者未做伤情鉴定,所以他们就让司机先回到家中,至于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要等伤情鉴定结果出来。

李科长再三解释,如果伤者在事故中死亡了,那就根本不会出现先放人再抓人的这种情况,至于他们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为伤者做法医鉴定,是考虑伤者万一有生还希望,可能构不成重伤,也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所以当时才没对肇事逃逸司机采取强制措施。对于记者提出的想与肇事逃逸司机刘某见面的要求,李科长表示刘某现在被关在看守所内,不方便接受采访。现在他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他们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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