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陈先生给《今日》打来热线说,有一位租客,在自己的旅馆住了2个多月,不给钱就想走。
12月28号,记者来到陈先生的旅馆时,他正在与人争执。陈先生说,这位是租客的哥哥叶先生,事情还得从去年11月6号说起。当时,叶先生的弟弟住进了自己的旅店,由于叶先生之前来安装过防火网,两人彼此认识,所以就答应让叶先生的弟弟先住着,钱可以以后给。可没想到,住了两个月后,叶先生的弟弟没给钱就走了。
住宿费没交,电话又打不通,这下陈先生着急了。2月28号,叶先生来旅店给弟弟拿东西就被陈先生拦住了。
叶先生说,自己手头也很紧,一时凑不齐一千元给陈先生,双方争执了半个多小时,最后叶先生给了陈先生一个答复。
记者截稿前再次联系了陈先生,他说,当晚已经打通了叶先生儿媳的电话,确认地址无疑。虽然松了一口气,但他还是担心对方不能按时把钱交上。在这里我们也要对叶先生的弟弟说一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既然住了人家的店,就要交钱,不然可就要对薄公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