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法定节假日及连休日免收通行费  12-09-14     视频长度: 0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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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正式发布通知,公布我省关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具体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今后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法定的连休日,从放假的第一天零点至最后一天的24点,7座以下的车辆以及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都将免收通行费。

据了解,免费期间,通行车辆仍要在遵守“进站领卡、出站交卡”的模式,走ETC通道的车辆同样要打卡,只不过两种方式都不计费。目前,青岛市境内高速都已经实现联网收费。根据通知规定,即便是放假前开着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入联网收费高速,只要是在30日零时到9月7号24点之间出高速收费口,都可以免收通行费。尽管山东省的免费通行方案今天才公布,但市民王先生早就对国庆期间的出行算好了经济帐。

其实,像王先生这样盘算的并不在少数,而且今年的中秋节与国庆节重叠,旅游和探亲人群集中,免费出行期间,各条高速必然都会形成交通高峰。省交通厅预计,8天时间,全省高速小型客车流量将达430万车次,免收的车辆通行费在2亿元以上。除了高速收费口将接受严峻考验外,市区一些主要路段的交通情况,也将面对更大挑战。

目前,青岛范围内的各条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正在制定详细的保障措施,确保免费期间交通顺畅安全,近期将向市民公布相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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