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12-09-05     视频长度: 0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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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到2015年社会投资医疗机构床位数、服务量将占到全市20%左右,基本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医疗市场新格局。

根据《意见》,我市允许和鼓励社会资本在新建城区、新兴经济功能区和医疗资源配置相对薄弱地区兴建综合医院;鼓励各区市引入专科特色突出、管理成熟的连锁民营医院;鼓励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其中港、澳、台资在我市举办医疗机构,将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支持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项目、卫生科研立项、继教项目等;其员工在执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据统计,我市民营医院现有床位5225张,占全市总床位的13.1%;去年共服务770万人次,占全市的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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