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12-09-05     视频长度: 00:00:37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青岛新闻 正文
  

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自2011年冬季起,本年度的退役士兵,1年内可选择参加一次教育培训;确有特殊原因当年不能参训的,经民政部门批准后,可参加次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和中等职业教育。参加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经考试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可参加创业培训。退役士兵从普通高校应征入伍的,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