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四方法院对7名毒贩进行了庭审。其中,被告陈某按每月2000元工资,并且包吃包住提供毒品的方式,雇佣了一名“小弟”王某。审理现场王某觉得自己就是跑腿送货,并不愿承认自己贩毒。被告王某今年25岁,初中文化。干过装裱字画、演艺公司业务、医药代理等多个行当。去年9月,正处于无业状态的王某遇到了陈某,陈某提出让他给自己做“小弟”,每月包吃包住包毒品,还有2000元的工资。
这个穿红衣服的就是陈某,29岁,平度人,曾因犯盗窃罪、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多次判刑和劳动教养。去年,屡教不改的陈某又干起了贩毒的勾当。除了“小弟”王某、于某帮他销货,他的“上家”还有李某、陈某某、孙某和朱某。陈某交代,为了掩人耳目,他们交易的地点一般选在旅馆、洗浴中心等,而且时间都选在深夜。七人都是“以贩养吸”,其中还有3名20出头的被告人。庭审现场,七个人一直低着头,记者留意到在旁听席有一位老人,一直在抹眼泪,老人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只说自己是其中一名被告的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