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要帮市民陈大姐找个人,有部电影叫《离婚了,就别再来找我》,陈大姐的前夫就始终坚持这个想法,这可苦了陈大姐,时隔十八年再找你,俺也是不得已。
陈大姐今年52岁,1994年他与前夫经法院判决离婚,当时两个人都觉得:既然离婚了,从此就井水不犯河水,老死不相往来,没成想18年过去了,她还是要说起尘封已久的往事,还要面对昔日的那个冤家。
陈大姐说,当年她因为受不了前夫的暴脾气,领着刚满6岁的女儿回了娘家,也就是这一走,让一段婚姻走到尽头。
离婚后,女儿归陈大姐抚养,夫妻俩位于锦州路52号的房子,一人一半。
这些年,陈大姐独自抚养女儿,饱尝着生活的艰辛。可在陈大姐心里:只要女儿健康成长,只要老房子能够拆迁,母女俩的将来就会有希望和保障。
2009年,锦州路老房要拆迁的消息传来了,陈大姐和女儿那叫一个高兴,等了十五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陈大姐从拆迁办得知,老房的拆迁补偿款总共有44万多,根据当年的离婚判决,自己得一半就能拿到20万。满心欢喜的陈大姐找到了前夫。
前夫的话,就像一盆冷水,将陈大姐浇了个透心凉,当年的约定,法院的判决,难道都成了儿戏?
前夫不朝面,相关手续就办不了。三年来,陈大姐拿着判决书腿都跑细了,补偿款还是办理不下来。
茫茫人海,仅凭着这一线索,怎样才能找到前夫?前夫不朝面,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能办理补偿款?记者和陈大姐一起找到了锦州路拆迁办。
拆迁办工作人员说,陈大姐的情况他们很清楚,但关键在于陈大姐的前夫是房主,他不露面,任何人也只能是爱莫能助。
既然工作人员多次与陈大姐的前夫联系过,就证明老房的拆迁他是认可的,现在房子也拆了,补偿款却不来办理?陈大姐的前夫,究竟唱的哪一出啊?记者和陈大姐一起,又找了老房拆迁的开发商。
开发商负责人告诉记者,陈大姐和前夫的老房,是当年两个人结婚后共同承租的公房,尽管离婚了,可老房的性质没有变,再加上当年法院的对老房做出的分割判决,想要拿到拆迁补偿款,必须由陈大姐和前夫共同来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事情永远是个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