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苑小区的居民正为物业费的事儿挠头呢,涨钱倒不要紧,关键是已经交过物业费的居民,不补差价,就要被断水断电,这让大伙哭笑不得。
在李村金水路上的馨苑小区物业办公室,几位业主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正在争论,矛盾的焦点就是物业涨价。业主们说,他们倒不是反对涨价,只是这物业费收的让人心里不舒坦。
对此,泰苑物业的周经理直喊冤枉:物业费涨价是和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一起协商制定的,流程合法有效,他们早在上个月25号就贴出通知,对全小区业主进行公示告知。
周经理说,虽然相关信息电脑还没调,但他们已经在交款处的显著位置贴出通知,要求:“已经预交物业费的业主,差额将在次月补交”。业主认为:自己手中的物业收款收据条上没有任何关于涨价、补差价的字样,反倒是清楚写明了物业费起始和截止日期,应该以收据为主。
最郁闷的当属业主孙大爷,他说自己上个月交了一年半的物业费,今天早上儿子回来给自己过父亲节,孩子孝顺,跑到物业给父亲交水电费,可被物业告知,必须补上一年半物业费的差价,否则水电费不收。孙大爷的儿子没多想顺手就交了,回家后,大爷一听火蹭上来了。邻居们对物业费差价一事早有抱怨,于是,大伙一起拨打了生活在线的热线电话,让大爷没想到的是,为了和记者说说情况,他可费老劲了。
馨苑小区的业主到底该不该交物业费差价呢?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小区物业张贴的告知,类似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说的经营者的店堂告示,这些告示对于业主来说,不具有约束力,关键还是要看收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