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14号傍晚,一辆黑色奥迪轿车在香港东路附近连撞三车之后,又在一个公交车站前撞飞了5名路人。然而,车辆没有任何刹车迹象,而是继续疯狂逃窜,直至被警方堵截。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去年7月1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时隔10个月后,终于有了一审结果。
下午3点,此案再次在大山看守所法庭开庭审理,被告李某被法警押上法庭,可从他的表情来看,似乎毫无悔意,始终歪着脑袋咬着牙,一副不服气的样子。在法官宣读判决书的过程中,受害人家属多次哭泣。
2011年1月14号下午6点左右,一辆黑色奥迪A6轿车行驶在香港东路上。结果在香港路和崂山路上先后与三车发生碰撞,之后继续向东狂奔。在崂山路前海花园公交车站点,这辆轿车又突然冲上人行道,当场将5名路人撞飞,造成一死四伤。至此,肇事司机也没有停车意向,又向前行驶了1000多米,在路口撞上了正在等候信号灯的一辆面包车和轿车,仍继续逃窜。直到在沙子口被堵截住,肇事者李某才被警方抓获。经初步审查,嫌疑人李某承认肇事车辆是他从洗车房偷的,而他还是无证驾驶。被抓后,李某还企图以自己当时发高烧、有精神病、不满19岁等多个借口,要求法院从轻判决。
经过鉴定,李某根本没有任何精神疾病,年满18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受害人家属提出了共计144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李某犯有盗窃罪,并在明知自己无合法驾驶证的情况下开车,还在多次车损肇事后继续危险驾车前行,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由于被告李某无赔偿能力,受害人家属只拿到了由保险公司赔付的12万余元的车辆交强险赔偿,受害人家属也当庭提出了上诉。
此案中还有一个情节引人注意:案件中见义勇为的市民董国鹏,开车追逐被告人李某,并成功配合警方将其擒获,却被受害人家属告上了法庭,认为是他追逐过度才造成李某失控伤人,当时《今日》播出后,也曾引起市民热议。法院认为董国鹏不具备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驳回了受害人家属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