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货物的长度、宽度也不得超出车厢,但是,昨天上午11点49分左右,一辆蓝色货车在通过南昌市昌南大道施尧路路口时,就因为后面货物超出车厢尾部太多,结果造成了一起交通伤人事故。从现场的电子监控探头可以清晰的看到,一辆两轮车当时正在左拐弯,速度也比较快,可能是没有注意到直行的货车货物超长,猛得撞了上去,幸亏两轮车驾驶员当时头上戴了头盔,没有造成大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