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一点左右,温州大学茶山校区南大门附近,两名男子被一辆黑色广本轿车撞后身亡。其中一名还是温州大学的在校生。监控显示,这辆黑色轿车沿温州大学城朝阳新街自西向东飞速行驶,将两名过斑马线的行人撞倒,1人当场遇难,另1人经抢救无效失去了生命,肇事车辆则逃离现场。三个多小时后,肇事司机才向警方自首,经酒精测试,其酒精浓度为52.1mg/100ml。
两名死者中,平阳人小陈是温州大学的大四学生,本周三就将迎来毕业答辩;另外一位死者是他在附近酒吧打工的朋友,苍南人。而肇事者刘某是安徽人,1988年出生,开的雅阁车是向朋友借的。交警部门介绍,目前肇事车暂不存在飙车嫌疑,不过由于监控中刘某并未停车,具体车速还需要测算。根据交通法,事故逃逸并造成人死亡的,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终身吊销驾驶证,而根据去年起实施的刑罚修正案(八),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危险驾驶罪,最高可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