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三点,备受关注的安徽少女周岩被毁容案,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某十二年零一个月有期徒刑。周岩因病没有出席法庭宣判现场,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周岩的家人表示强烈的不满。
据了解,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受理精神损害赔偿,原告方被迫撤销了附带民事诉讼,所以此次宣判只涉及刑事部分,对于民事赔偿,原告将择日另行起诉。周岩的家人向记者表示,对周岩而言,精神损害赔偿很重要。2011年9月17号,安徽合肥17岁少女周岩,因拒绝曾经的同校男生陶某某的求爱,遭到对方泼洒打火机油焚烧
,烧伤面积超过30%,惨遭毁容。2012年4月23号,此案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在长达9个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分歧较大,在定罪、量刑、
民事赔偿方面均未能达成一致。4月23号的庭审结束后,周岩便回到了北京继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