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平方米住了20个房客 楼上变“工棚”楼下很受伤  12-03-06     视频长度: 0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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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今日》又接到了好几位观众的热线电话,都是反映群租扰民的。其中,在李沧区楼山花园27号楼有一户情况特别严重,80多平方米的房子居然住了近20个人。

于先生是楼山花园27号楼3单元4楼的居民,而他们全家受到来自楼上的噪音骚扰,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于先生说,今年春节后,楼上忽然搬进来一伙工地上的工人,从此这噪音就再也没断过。

看到对方人多势众,态度又如此蛮横,于先生只好忍气吞声,实在没办法,只好求助房东。

看到房东也无能为力,于先生全家很失望,这楼上住了这么多人,不但噪音大,安全隐患更大。

记者随后敲开了于先生家楼上502户的大门,只见客厅的地上铺满了铺盖,七八名工人正躺在地上睡觉。

记者随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5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

经过检查,发现这栋房子里一共住了17个人,其中多数都没有暂住证。民警立刻对现场的工人进行了登记,并要求相关负责人马上办理暂住证。经过楼山派出所民警说服教育,这伙工人的负责人认识到了扰民的错误。

其实早在2011年2月1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已经发布了《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租供人员租住。可是为什么管理起来就这么难呢?

房屋租赁中心表示,如果有将地下室、厨房、卫生间和阳台向外租住的现象,房东将面临5000-3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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