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号起,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市民办理网签和房产过户手续时,将按照标准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这笔钱被形象地称为房屋养老金。由于新政策刚刚实施,很多市民对交存的细节并不清楚。从今天起,《今日》栏目将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一一进行解读。
据统计,目前全市七区共有房屋140多万套,从上世纪九十年公房出售之后,现在大部分房屋的产权都归个人所有,一些建设年代较久的房屋已经陆陆续续进入了需要维修的时期。
由于缺乏足够的维修资金,近几年,有关电梯故障和房屋漏雨等共用设施和共用部位维修难的事情屡见不鲜。就拿高层电梯来说,目前我市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已经超过11000台,每年约发生50起电梯故障,而随着电梯使用年限的增加,故障也随之增多,维修资金的来源成了问题。根据《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超过七层或16米的建筑应当设置电梯;住宅电梯使用十五年以上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应当报废,而更换一部电梯的费用少则二三十万,多则要上百万元,而这些费用都可以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将用于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改造,主要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屋顶、外墙、楼梯走廊、电梯、单元门和非经营性车场车库等等,这笔钱归业主个人所有。目前,北京、上海、重庆等大中城市早已经实施了这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