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和电有关。上午,四方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个盗割电缆的犯罪团伙,当时,7人涉嫌盗割嘉定山附近的电缆,造成了周边7000户居民家中断电。据检察机关调查,他们曾连续多次实施盗割,毁坏电力设施金额近4万余元。
上午10点,7名盗割电缆的被告和一名收赃的废品收购店主被带上被告席,检察机关公诉该盗窃团伙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应依法其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称,被告人郭某等7人均系山东枣庄人,虽然文化程度只有初中、小学,但在作案时,却非常狡猾。他们经郭某认识后,相互之间并不打听名字、身份,只以“歪嘴”、“狗屎”、“不是人”等绰号相称。2011年3月21日凌晨1点,嫌疑人盗割了佛涛路植物园附近的260米电缆,造成一千余户居民停电10小时。次日凌晨2点,他们再次作案,盗割了四方区嘉定山公园附近的425米电缆。
几次作案时,郭某等人都是采取攀爬电线杆的形式盗割电缆,并用早已准备好的面包车进行转移,将价值4万多元的电缆设备低价售卖给无证从事废品收购的嫌疑人唐某,共得赃款近8000元。今天庭审现场,郭某等人均表示认罪,庭审程序依据简化程序依法审理。
据检察机关介绍,郭某等人盗窃的电缆是正在使用中的低压电缆,盗割行为造成了大面积停电,属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所以不能以简单的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应被判处破坏电力设备罪,由于涉案金额较高,按照相关法律,如果罪名成立,将被判处3至10年的有期徒刑。该案将于下周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