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饭店拖欠租赁费 法院依法强迁  12-02-01     视频长度: 0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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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的全芳味饭店,主要经营台湾特色美食,在岛城一直比较受欢迎,但是让人没想到的是,这家饭店在上次意外爆炸事件后,再次因为拖欠房屋租赁费关门。今天,李沧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其进行强迁。

今天早上9点半,李沧区法院执行局的四十余名执法人员人来到全芳味饭店,责令饭店负责人打开店门,让工作人员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自行清空饭店内物品。

2008年6月,全芳味饭店以年租金160万的费用,租赁了这座八层高楼进行经营,建筑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租约15年。开始时,饭店生意不错,并按时支付了第一年的租赁费。到了2009年,饭店意外发生爆炸,经营方只得再次花费重金重新装修进行营业。重新开张后,饭店生意依然红火,盈利可观。可就在这时,饭店方却发现,租赁方根本拿不出此楼的房产证,他们就不肯再支付任何的房租。

经过一二审法院调查,涉案的租赁房屋确实是租赁方在拆除三层老楼后自行重建的,没有任何手续。但鉴于双方已经构成了租赁的事实,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全芳味饭店仍需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160万,并立刻从涉案房屋搬出。

目前,全芳味饭店已经同意配合搬迁,并会考虑追究租赁方在明知无房产证的情况下,与他们签订租赁合同造成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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