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标准之争莫成利益之争广州日报02
去年12月27号,工信部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坐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等四项国家标准的意见。
《广州日报》指出,来自宇通的周慧慈是“新校车标准”课题组组长,也是执笔人之一。从利益回避角度说,这种做法欠妥。课题负责人来自客车厂家,如何保证其研究不倾向于本公司,把公司已有技术条件套用在新的标准设计中呢?但另外一些厂家提出的不满意见,给人的感觉,也是出于自身利益。如果完全按照“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执行,不仅要增加20%~30%的成本,而且大多数生产中小客车的厂家将被排除在外。据此,有人提出,校车标准是否要考虑各厂家的技术条件而制订?这是在制订校车标准,还是在分“校车”这个新蛋糕呢?
校车安全与国情不存在两难选择01月09日新京报02
《新京报》认为,有些人拿“国情论”作为降低校车安全标准的理由,恰恰忘记了建立全国性的校车制度,就是要改变这样一种“没钱办教育”的“国情”。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一谈到教育问题第一反应就是缺钱,办不了事,而到了“三公”和形象工程上,则是大方得很。如果校车安全标准“缩水”,在公众看来,也就意味着政府责任“缩水”。
江西停建经适房释放怎样的信号?2012年01月09日07:43中国青年报05
从2012年起,江西省将停止新建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廉租房、经适房与公租房保障对象,将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在廉租房对象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公租房保障对象将覆盖城镇常住人口,包括农村进城务工、创业人员,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这一举措被概括为保障房“三房合一”。
《中国青年报》评论说,对于保障房该不该包括经适房,一直是争议较大,其根源在于经适房本身有利有弊。其利,经适房既可缓解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也可以对商品房房价起到平抑作用。其弊,经适房两头不沾,真正的穷人买不起,收入较高者没资格买。更重要的,在经适房分配过程中,存在大量弄虚作假、权力自肥以及利益输送。江西省停建经适房,将保障房“三房合一”,从积极的角度看,有利于把有限的保障房建设资金集中起来,以便提供更多公租房,扩大保障范围。同时,公租房的产权属于政府而非承租人,可以消除一些人的逐利冲动,铲除腐败土壤。不过,停建经适房会不会导致更多人转而购买商品房,助推房价上涨,尚有待观察。
做好人,就得做圣人?01月09日人民日报06
上周,“最美妈妈”吴菊萍再次引发媒体关注。为褒扬她见义勇为的善举,其所在公司奖励给她20万元。当有媒体询问这笔钱作何使用时,吴菊萍说:“这笔钱我自己留着用。”此语一出,舆论又起波澜。《人民日报》认为,吴菊萍将20万元奖金留作自己使用,会影响到她在公众心目中的英雄形象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当她奋不顾身用双臂去接坠楼女童时,难道她会预知有20万元的奖金?对好人来讲,量力而行,从身边做起,符合人的本性。我们不能因为吴菊萍做过感动公众的好事,而把她绑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苛求和比量。更何况农家出身的她,仍身背房贷,上有老,下有小,需要挣钱养家。长期以来,“好人无好报”、“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个案,凸显出现实生活中做好人、做好事的分外艰难。奖金的作用,就在于倡导。好人因助人而受奖,如能坦然受之,则对社会公众,必然是一种有力的引导、有效的感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