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成都一位75岁的刘婆婆在菜市场的一个蔬菜摊前,被地上的莴笋叶滑倒,造成左腿骨折,之后,菜市场管理方给予了经济赔偿。不过,这件事情并没有结束。第二天,市场广播开始播放一条新规定。就是这条“新规”,再次引发了大家的关注。这个菜市场设在一幢高档电梯公寓的一二楼,二楼贩卖的主要是蔬菜和肉类,地面上常常会看到一些水渍和被扔弃的菜叶,刘婆婆正是在这层楼摔倒的。而市场管理方在刘婆婆摔倒后,发出“顾客在谁的摊位前摔倒,就由谁负责”的新规定,在摊主和买菜市民中掀起了轩然大波。
随后,记者见到了菜市场负责人,对于这条备受争议的“新规”,他自有一番说法。有律师认为,在市场管理方和市场商家没有正规的书面协议下,市场管理方播出此类广播仅仅只是单方面合约,并不具备法律效应,而顾客在市场滑倒等意外发生时,有权找市场管理方的安全管理者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