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现城乡一体  11-10-09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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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日前出台,新制度实现了城乡一体医疗救助目标,使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制度性保障。

新制度将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由原来的低保家庭成员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并将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个人实际负担住院、门诊费用的救助比例平均提高了20个百分点。个人实际负担2万元以上的部分,救助比例由原来的住院70%、门诊大病50%,全部提高到90%;取消了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医疗救助起付线,实现“无门槛”救助;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封顶线。在原来城市医疗救助封顶线住院1.5万元,门诊大病1万元基础上,将城乡医疗救助封顶线提高到个人住院和门诊全年累计为3万元;增加了城乡散居孤儿住院费用全额救助项目,对年龄不满18周岁的城乡散居孤儿住院费用实施全额救助,不设救助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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