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于先生打来热线反映,他在打车时遇到一位不征求他的同意便想搭载别的客人的出租车司机,双方争执之下还差点动起了手。27号晚上11点多,于先生在崂山区松岭路附近上了一辆车牌号为鲁UT9613的出租车,经过啤酒城附近时,看到很多人等在路边打车。于是,于先生没有同意司机师傅再搭载别的客人。
于先生说,出租车司机的行为让他难以忍受,于是就当着司机的面拨打了投诉电话,随后下了车。气愤难当的于先生就出脚踹了出租车的车门一下,没想到更加激怒了出租车司机。幸亏一位路过的出租车司机师傅下车劝阻,才将事件平息。随后,记者与鲁UT9613的出租车驾驶员梁师傅也取得了联系。梁师傅说,当时他看到很多人在等车,就想多拉几个,但是于先生不同意,两人就起了争执,但是自己并没有拿出凶器伤人。
记者从市运管局了解到,当在同一地点有两个或以上互不相识的乘客要求租乘同一辆出租车或者出租车在载客途中又遇到乘客租车,在去向相近或者顺路时,经征得车上乘客同意后,出租车司机可以拼载。这期间,共同路段的费用每人按总额的70%计算,超出的路段按全额支付。那么,市民们对于出租车“拼载”解多少,是否认可呢?带着这个话题,记者对部分市民和出租车司机进行了采访,大家众说纷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