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搜救溺水者被要求出示打捞证
8月4号,郑州市一市民在郑东新区如意湖溺水,当地一水上义务搜救队队长牛振西接到河道管理方电话后,迅速带人赶到现场施救。不料,却遭到了巡防队员的阻止,他们要求牛振西必须出示《打捞许可证》,否则不能下水。僵持了一个小时后,溺水者经抢救无效死亡。郑东新区则声明,不允许搜救队下水是出于“对他们生命安全的负责”。
许可证这一回格外刺眼!
《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郑东新区巡防队员以其强硬的阻拦,掐灭了溺水者可能生还的最后一线希望。家属悲愤地追问:天底下还有好人没有?作为一种规定权力和责任界限的管理行为,行政许可原本出于善治目的,然而,实践中,一些行政许可却往往变了味,成为一些管理机构疯狂攫取利益的借口。此前,湖北荆州“挟尸要价”事件已经深深刺痛了公众的良知,也暴露出地方有关部门监管的缺失。现在,见义勇为要“许可证”的事件,更是触犯了社会的底线。不过,这一次,却是因为有关部门的胡乱干预而酿成悲剧。生命至上,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在社会上扎根?什么时候人的生命不再需要行政许可来认证?
“打捞”溺水人员该靠谁?
《新京报》认为:虽然郑东新区管委会在回应中说,“有一艘冲锋舟和7名消防队员在现场进行持续打捞”,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消防队员们打捞数个小时无果,最后还是坚持下水的“冬泳队员”找到了孟女士的尸体。如果自身救援力量不足,还以各种荒诞理由阻拦有能力的民间团队,无疑是最不可原谅的。
北京南站铁警替交警贴条遭质疑
再来看,8月8号《新京报》报道:北京南站东西进口以及北广场,不少车子被警察贴上“违法停车告知单”。但记者调查发现,贴罚单的不是交警,而是南站派出所的铁路警察。更奇怪的是,这些罚单上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和警号,而执法者却有好几个不同的人。
执法不能“吝惜”程序正义
今天,《新京报》再次对此事进行追踪采访并发表评论。按照有关规定,铁路警察的职能范围只能是车站以内,主要负责的是治安,而不是交通执法。因此,交警大队将执法权授权给铁路公安,违反起码的“程序正义”,容易引发瓜田李下、执法有“猫腻”的误解,最终也会影响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铁警贴条很像执法过家家
《京华时报》评论说,执法不是“过家家”,可以随意扮演、任意指名!不同警种有着不同职能,不同警员有着不同岗位,如果可以随意换穿制服、随意用签名,执法行为岂不乱了套?所以,不管交警对铁警是否有“授权”或是否能“授权”,此事的关键在于,执法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不规范。
荧屏“历史穿帮乱象”雷翻观众
再来说说影视剧。新版《水浒传》正在安徽、东方、天津、山东四大卫视上星热播,尽管逃过了被“全盘否定”的命运,刚开播便出现的历史常识错误却让新《水浒》雷翻观众。“当看到那一片金灿灿的玉米地时,哥乐了!”天涯论坛上有网友这样说。
有一种历史常识错误叫“穿越”
《中国青年报》表示:不独新《水浒》,电影《关云长》中,曹操请关羽做家乡菜,关羽竟将胡萝卜搬上了桌,而胡萝卜在13世纪才从伊朗引入中国……这种历史常识错误叫穿越。对此,不少人认为影视剧就是娱乐大家而已,不是历史,也不是纪录片,不必吹毛求疵。这看似有理,实则不通。不断出现历史错误,起码是对观众的不尊重,而且还容易误导公众。
给历史剧穿帮之瑕打块“诚恳的补丁”
《新华网》认为:正所谓“文如其人”,影视作品也是同理,太多历史瑕疵隐喻的诚意缺失,无异把观众当成了傻子。或许,在“时间就是金钱”的现实语境下,要求历史剧编导者再像旧版《红楼梦》那样,花上3年时间去训练演员琴棋书画的技艺,已属纡腐之举。但公众不禁要问:倘若连历史是怎么回事都还没搞清楚,又拿什么来证明你有拍摄历史剧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