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福州北路上两处高炮被拆除  11-08-02     视频长度: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今日 正文
  
滚动

从8月1号起,《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开始试行。根据新办法的要求,立交桥和人行过街天桥等区域都不再允许设置广告牌。昨晚,市城管执法人员就对两个触犯新规的高炮广告进行了依法拆除。晚上10点,记者在福州北路看到,城管执法人员调来大型吊车,由专业的拆违人员对福辽立交桥东北和西南面的两处外打光“高炮广告”进行了拆除。据了解,这两处高炮广告均设置于2001年,顶端离地面约有20多米,广告牌长22米,宽7米,初步估算每个高炮广告总重20多吨。一个半小时后,高炮广告牌的首个单面被拆了下来。

根据8月1号开始施行的《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禁止在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以及道路两侧各种护栏、杆体、通透围墙、道路隔离带设置户外商业广告。福州北路这处广告牌,也是首例因为触犯新规而被强拆的广告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