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报道了来青务工的费女士在工作中右手四根手指被压面机轧伤的消息,因为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在后续的医药费和生活费支付问题上,她与劳动单位产生了纠纷。接下来,费女士到底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下午,记者来到了青岛劳动保险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费女士所就职的餐饮企业违法用工,没有和费女士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因此造成了后续赔付的矛盾。如果缴付了工伤保险,企业就可以在事故发生30天以内向认定部门申报工伤。
那么,在没有为费女士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企业就该承担全部费用。不过,由于费女士在住院治疗期间,病例上所使用的不是她的名字,因此可以被认定是冒用别人的工伤基金或医疗基金。
据了解,伤者或其近亲属申报工伤的期限为一年。但费女士目前的这种情况,劳动部门是不予受理的。费女士表示,如果餐饮企业在本周内不能给她满意的答复,她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