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市发布了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企业2010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是平均工资增长15%%。上线可以达到23%%,下线也不能低于6.5%%。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各类企业应在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后30天内,依据工资指导线,结合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企业经济效益和人工成本状况,通过与职工平等协商的方式,合理确定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各类人员的工资分配关系。
曲处长介绍,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还得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情况,如果经营业绩较差的企业选择不增长或以平均工资下线增长的方式发放工资,也需要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征求职工同意,但工资不得低于七区1100元,五市95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