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海洋经济的飞速发展,除了养殖船、渔船、运输船等传统的船只外,各种其它种类的船只也不断增加,现行的相关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已经不能满足需要,为此,前期省人大通过的《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将从今年5月1号起正式实施。
相比于过去的规定,根据目前山东省船舶管理的实际情况,新条例在很多方面做出了调整和补充。不仅明确了海上执法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还将盗采海砂、非法打捞、非法越境捕捞等行为的监管,纳入了公安边防机关的治安管理范围。
新条例中规定,出海船舶和出海生产作业人员,必须携带出海边防证件。而岛城是一座旅游城市,拥有大量用来观光休闲的游船、游艇和钓鱼船,对此边防民警解释说,搭游艇、游船等旅游船只的游客,不属于生产作业人员,无需办理边防证件。
除了更加细致的规定,新条例也加大了处罚力度。在过去相关规定中,对于所有海上违规行为的处罚,上限仅仅是一千元,而新条例的处罚上限达到5万元。另外,像挖海砂等一些重大的违法行为,公安边防机关还将收缴其作案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