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为女性健康送保障,确实是一份很好的礼物。而今天韩女士却要给自己维权,因为自己在怀孕期间接到了单位的辞退信。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韩女士今年28岁,目前怀孕5个月了,她说,自己是在去年11月30号发现怀孕的,体检时医生给她下了先兆性流产的诊断,让她在家卧床保胎。韩女士就职的是位于南京路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去年九月份签的合同,在那里做办公室主任。怀孕以后,韩女士就在家休养,没想到今年一月份,她得到了一个坏消息。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一同寄到韩女士手里的还有被退回的病假条、失业登记通知单和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等。
按照法律规定,除有严重失职行为、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单位不可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韩女士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解雇呢?根据韩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找到了该公司的负责人了解情况。为了将事情弄个明白,记者随后给刘总拨打了电话,她很明确的告诉记者,韩女士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目前,韩女士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公司也表示,希望通过仲裁来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