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我们的情暖孤儿系列报道。虽然失去了父母的庇护,但是通过社会保障,岛城孤儿们的生活、学习、住房都有所依靠。现在,这些来自社会的关爱和温暖再次得到提升。
上午在王哥庄街道浦里社区,崂山民政局救助中心工作人员来到孤儿陈晓东家里,一进门,工作人员就向陈晓东的爷爷奶奶介绍起新政策。
陈晓东的父母在1998年先后去世,按照之前的城乡散居孤儿养育标准,陈晓东每月可以得到270块钱的养育费,虽然有爷爷奶奶照顾生活,但是两位老人都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祖孙三人的生活一直过得比较紧,听说养育费提高了800多块钱,陈晓东的爷爷—陈志锦老人非常激动。
根据青岛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11年1月1日起,机构供养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月690元提高到1400元,城乡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
青岛市关于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涵盖了孤儿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多个方面,是目前全国第一部孤儿养育标准最高、保障面最广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