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限购令”实施细则出台  11-02-16     视频长度: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今日 正文
  

昨天,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台了住房限购令的实施细则,对之前出台的青岛版房产限购令进行补充。细则规定,市民购房前必须先登记住房情况,已拥有2套房的居民,可卖掉一套住房后再购买一套,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也将按照一套住房来计算。

市民登记住房情况时,应持有身份证明、户口簿和婚姻关系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住房数量将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计算。

政策规定,今年12月底之前,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和拥有一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将被限制购房。市民想买新房,可卖掉一套住房后再购买。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将限制售房。此外,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将按一套住房来计算。

市民购房时要如实填写家庭的住房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骗购商品房的家庭,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违反规定的将被暂停网签资格。

明天下2:30-4:00,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负责人将作客青岛政务在线访谈,市民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在线进行咨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