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要登记备案 合租面积有界定  11-01-24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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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开始实施。按照政策的要求,市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0天内,租赁双方必须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虽然离新政实施还有一周多的时间,有不少市民已经主动到交易中心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

上午,市北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登记的窗口非常忙碌,截止到中午11:30,工作人员已经为20余位市民办理了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工作量比往日多出了好几倍。刚办完手续的彭先生说,他也是刚听说房屋租赁要进行备案的事,所以一早就来办理备案合同。彭先生的房子在敦化路上,以前出租的时候都是自己和租房者拟个合同,存在很多隐患。现在进行合同备案之后,他租房子也觉得放心。

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房屋租赁当事人,在订立合同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将对双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明确合同中水电费缴纳、房屋维修以及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市民关心的群租问题也将有明确界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将在2月份出台。目前,我市正在对本市房屋租赁情况进行摸底,基本掌握了市内四区房屋租赁情况。从摸底调查的情况来看,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达到了七成,而住宅房屋租赁仅有两成市民进行了登记备案。

从2月1号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招收百名协管员对房屋租赁情况进行普查,提醒租赁者去交易中心登记。逾期不办的,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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