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个月,崂山警方破获了不少盗窃案、抢劫抢夺案,有效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今天上午,崂山法院对其中7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
上午10点宣判开始,7名被告人被带入第一看守所的宣判厅,这些80后、90后都是外地人,在青岛作案时被抓获。首先宣判的被告人褚某是聋哑人,21岁,曾读过8年盲校。2010年8月,褚某和同伙在125路公交车上扒窃,盗得现金2200元。
按照刑法,抢劫罪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由于褚某是聋哑人,按照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法院给予了减轻处罚。
被告人赵某出生于1990年,黑龙江人,他在青岛期间缺乏生活来源,就打起了盗卖摩托车的主意。
之后的三个月里,赵某故技重施,在崂山、城阳等地又盗取了3辆摩托车,8月份作案时被村民当场抓获。
其他几名被告人的作案手段也呈现出很强的专一性,有的专门偷窃挖掘机零件,有的只从事入室盗窃。宣判完毕后,7名罪犯都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予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