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市政府发布《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以后市民在门诊使用中药治疗,医保报销时,医药费报销比例至少提高5%。
意见共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中医机构与科室建设等十四部分。根据要求,我市将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中医床位数应占总标准床位数的5%以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
5年内,全市将建成200个养生保健指导门诊、20个养生保健基地、20个药膳特色餐厅、20个膏方服务示范单位,推进冬病夏治、夏病冬治服务。
同时,广泛传播中医药科普知识,5年内市内七区55岁以上居民的中医药科普普及率要达到60%以上。
意见中,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诊疗技术、中药饮片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医保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其中,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使用中医药治疗的,报销比例要比使用其他方式治疗的提高15%以上;对住院病人主要使用中医药治疗的取消起付线,采取针灸治疗的报销90%。在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全部使用中医药治疗的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参保人员,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至少提高5%;在社区接受中医药服务的,政策也会更加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