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州胶东镇,几个村最近陆续有人收到律师函,大家惹什么祸了 律师事务所发来的通知单,绝大多数村民都是头一回接到,再仔细一看,是追缴欠款用的,逾期不交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大伙都被这封律师函震住了。债主是通信公司,债务是电话费,薛先生脑子飞速旋转,时光追溯到了2005年。薛先生说:“05年的时间,家里的固定电话用不着了,因为个人都有手机,就把固定电话撤了,公司说必须把当月的电话费交清了,当月的电话费都交清了,又交了一部分保证金。”当时工作人员说保证金多退少补,并留下证件号和联系方式,之后没了下文,薛先生就以为账目已经两清了,没想到有一天会被人追债追到家门口。 和薛先生一样为难的,还有好几位,掏钱吧,担心交的是笔糊涂账;不掏吧,又怕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可如何是好说起当年欠话费的事,大伙异口同声的说不知道,就在这种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欠费利滚利、驴打滚,已经产生了比本金还要高的滞纳金。赶紧去营业厅问问这是怎么回事。 为了更好的清算欠费,通信公司委托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在营业厅开辟了专门的交费窗口。工作人员说仅胶东地区,就有1014位固话用户上了黑名单。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曾经的固话用户,看不到当年的话费明细,确定不了是不是真的欠钱;眼前的一份律师函,追讨的是三五年前的欠款,是否已经超过了诉讼时限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记者拨打了通信公司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解释说,因为话费结算有时限,固话用户在办理销号手续后,应于次月到营业厅再次确认,清算所有费用。收到律师函的村民,多数是销号后就不管不问了,损失应该自理。这笔钱收得有没有道理呢记者又咨询了律师。山东原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晶鑫表示,滞纳金的不断增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另外,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可以认定为违约金约定的过高,从这个角度来讲,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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