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跟大家分享一个新鲜事,网络上的商业纠纷,说起来,咱们的很多中老年观众可能都不会上网,但这个事,您会不会上网,我想都能看明白。 李先生今年三十出头,却已在中介圈里摸打滚爬了好些年,自己在海尔东城国际小区里,开了家中介公司,为了拓展生意,前不久,李先生从城市房产网上,购买了一份特殊的“商品”。说的简单点,就是每当有人登陆城市房产网,查询并准备购买海尔东城国际小区的二手房,系统都会自动黏贴上李先生公司主页的链接,这样坐在家门口,等着生意上门就可以了。5000块钱,把小区一二三期的所有房源信息包了圆,这个钱,花的值。可谁知,世事难预料,过了不到一个月,员工就发现不对劲。进入到柏林院后,信息留的就不是自己家的了。打开对方的链接一看,原来也是一家中介公司,而且地址就在自家隔壁。 独家信息发布权,怎么会出来两个买家同一小区的信息怎么又会被卖了两次,难道是网站在忽悠人5000块钱,不是个小数目,赶紧过去问问。负责人解释说,房源信息一货两卖并不是他们的本意,因为大家在网络上搜索方式有差异,造成了系统认定柏林院和海尔东城国际三期,是独立的房源信息发布,而网络公司出售给李先生的,只是以海尔东城国际三期这八个字作为关键词,搜索出的房源信息。如假包换,绝对没错。 网络和现实的差距,让李先生很是苦恼,果真如你所说,以关键字搜索的信息为售卖对象,那大家对同一楼盘有多少称呼,网站岂不是就可以卖多少次自己这5000块买来的小区信息独享,又有什么意义呢记者不是网络高手,要想搞清这事,还得咨询专业人士。山东原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玉浩表示,目前双方对服务范围有着重大分歧和误解,从本合同字面理解来看,应该来说是本小区现实中和空间上所有的房源信息由乙方(李先生)享受,如果像甲方所说是行业惯例,应该向乙方进行说明和注解,毕竟网络服务和现实合同还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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