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新修订的《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情况。《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坚持质量为本、安全为先,突出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的理念,把质量安全管理贯穿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对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并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内容、方式、频次以及有关要求,构建覆盖工程建设全周期的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管,提升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数字化水平,并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
《办法》规定,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要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可追溯。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推动施工单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各从业单位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施工单位应当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施工现场布设、强化高风险作业管控等,为全市交通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