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G青岛广电6月27日讯 今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青年人才聚青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相关情况。
《若干措施》共包括8个方面28条举措,主要围绕全面增强城市对青年人才的吸引力,聚焦思想引领、就业创业、培训科研、住房安居、子女入学、交友婚恋、文旅消费等方面,着力构建青年人才“就业有岗位、创业有扶持、科研有助力、住房有保障、交友有平台、生活有品质”的发展生态。
《若干措施》提出,每年举办招聘活动1000场次以上,发布就业岗位40万个以上。对符合条件的来青创业青年人才,给予最高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入驻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给予最长3年房租减免。按照每名本科3000元、硕士5000元、博士10000元的标准给予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的单位一次性培养经费补助。
对来青求职、在青就业创业的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提供最长12个月的免租金住宿保障;对在青就业落户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每月1200元、硕士每月800元、本科每月500元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创新创业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对出站(基地)在青就业创业的博士后,给予最高40万元聚青资助。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A类理、工学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30万元、20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在提供普惠性补贴基础上,支持拥有多子女的青年人才家庭购房,分别为二孩、三孩家庭发放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