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新一轮一次性创业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三项政策,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助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其中,“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申领对象调整为三类群体,分别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人工商户的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领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可申领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按照用人单位申领补贴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