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青岛市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各区市应统筹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用薄膜回收网点布局,建立网格化回收体系;加强蔬菜尾菜回收、处置,引导蔬菜种植基地、农业园区等配套建设堆肥设施生产有机肥,实现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管控,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粪污进行综合利用。
据了解,我市每年约产生各类农业生产废弃物1500万吨,其中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7%,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