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就新出台的《青岛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进行解读。《条例》共六章三十九条,对地下空间的管理体制、规划、用地、建设等开发利用全流程进行了系统规定。根据《条例》,我市将对地下空间的自然状况、利用现状等进行调查与评估,在此基础上,建立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地下空间信息共享和动态维护;同时明确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不得危及地表及地下相邻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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