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青岛市保障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案件核查组共分11个组72人,分别对山东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批交办的71个信访件进行现场核查。
上午,案件核查组就“青岛新宇田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废水直排,夜间在原中试车间违法生产”问题现场核查。该公司位于李沧区十梅庵路33号,占地30余亩,主要生产聚氨酯产品。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环保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查验核实。公司厂区内堆放着部分空铁桶及部分已拆除的生产设备,仓库内存放着部分生产原料。
现场核查还发现,新宇田化工有限公司手续齐全,审批和验收手续完整,未发现审批内容与现场事实、生产工艺不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