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9日至29日,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岛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组织制定了《青岛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了坚决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三方面整改工作目标。列出了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导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守牢生态保护红线,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深入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提级扩能环境基础设施八个方面主要措施。确定了压紧压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加大资金、政策、科技等关键要素保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督办等保障措施。
青岛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