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市民反映,自己住在公租房小区里,可小区里有不少住户,将保障性住房对外出租,谋取利益。
市民反映的公租房小区是位于市北区的金华路46号保障房,属于市南区的保障性住房,行动员在现场看到,这片小区分为南区北区,小区里的房子几乎都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目的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那么金华路46号保障房小区里的公租房,真的存在私自出租的情况吗?行动员分别在南区和北区转了一圈。
看来,小区内的公租房私自对外出租,对于大伙来说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但行动员在小区的楼道里,随处可见张贴着“严禁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告”,上面表明,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而对于这项规定,大伙也都是心知肚明。
行动员了解到,根据申请公租房承租人条件的不同,公租房的租金也分为好几个标准,而私自对外出租公租房的这些承租人,也就是为了赚取其中的差价,也就等同于把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便民政策,变成了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
口说无凭,那么这个金华路46号保障房里,真的有公租房在私自对外出租吗?行动员以租房为由,跑了附近的几家中介。
行动员有些纳闷,所有贴出来的租售信息以及工作人员一上来的介绍,都没有涉及任何公租房,难不成这里没有公租房出租?就在这时,另一位工作人员跟行动员介绍起了两套房子。
到底是什么样的房子这么神秘呢?一位中介工作人员带着行动员去看房的路上,说了实话。
中介工作人员:这个小区,是公租房,咱溜达溜达行了,别聊这个事。
记者:行,不让租吗?
中介工作人员:对,这个小区不让租,这是朋友的房子。
随后这位工作人员带着行动员来到了金华路46号保障房南区9号楼704户,一进门,就先给行动员提了醒。
中介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同等的房子价格低,金华路46号保障房小区附近,又有两个不错的学校,因此这个小区里的房子比较抢手。而同样的公租房房源,在其它中介那里,也都挂着往外租。
中介工作人员:那边也有一套,一千块钱,是个36平米的,保障房。
记者:保障房那个就是一千块钱?
中介工作人员:嗯,那个就是一千了,不可能再降了,上一个租户就是我们给他租出去的,上一个是对小情侣。
记者:那对情侣住了多长时间?
中介工作人员:三四个月吧。
楼道里张贴着公告及举报电话,市南区磁山路房管所,公租房管理站还设立在金华路46号保障房北区,如此近距离的监管,怎么就杜绝不了违规出租之风呢?行动员将情况反映给了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首先得确定是不是公租房,如果是公租房,涉嫌出租的话,就要对这个承租人进行约谈,或者说调查查处,如果属实的话,那就取消他住房保障资格,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