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任评说,听我心观点,大家好我是翼展。纹眉属于纹身,2009年7月份,广东省卫生厅曾经对“文身活动是否属于医疗美容”向卫生部作过请示。卫生部有一个批复,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医疗美容项目(试行)》,文身不纳入医疗美容项目管理。但是与此同时又涉及一个问题,经营者是做生活美容的,在一个做生活美容的店里做纹身?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之后到底又没有人管,显而易见的是,消费者并没有什么保障,那么究竟哪家纹身纹眉的店算是正规的店,在监管乏力的情况之下,说实话咱作为消费者难以分辨。好在是记者亲身暗访,才让我们看到了对方究竟是怎么做生意的,先用低价让人进店,再给你不断推荐高价的产品,你告诉我你是卖自行车的,结果我来了你给我一顿推荐超跑,是何用心不言自明。不过做生意本来也不是让人拿着小鞭子抽着做的,本分经营这种事倒也不该是由别人督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当然这个只是针对其工作人员营销中的话术而言,那除此以外你得对你的产品负责,给人把眉纹成这样不得有个说法?相关部门的监督处罚可以慢慢梳理,不过消费者的眼睛还是得提前给擦亮了,不说谁不好,只是提个醒,看准店家,别自己往坑里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