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的董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头疼的事,真金白银买的房子,却被人换了锁,进不去了。
面对家门,却进不去,董先生很是无奈。2017年2月份,董先生通过网上的求购信息,相中了即墨区通济街道,花桥社区的一处小产权房,并联系上了一位姓孙的大爷,当时双方协商好的售价是35万。
董先生说,他是在2017年的三月份,和这位姓孙的大爷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之后自己也搬进了房子里居住,谁知2020年6月份,出岔子了。
根据转让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收回房子,乙方已付房价款的20%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董先生傻了眼,于是赶紧想办法和这位姓孙的大爷沟通,可没想到这时才发现,房子压根就不是这位孙大爷的。
一直到2020年7月底,董先生才第一次见到这个房子的房东杨女士,但对方始终认定董先生违约,不肯收最后的五万块钱尾款,最后双方经过协商,董先生向杨女士支付了2020年全年的房租,这才一直在房子里住了下来,可没想到1月4号晚上,房东竟然撬门进屋了。
董先生:我这不是昨天晚上在同学家吃过饭,回来都九点半多了,我发现屋里亮着灯,因为我记得很清楚,家里灯关着,因为毕竟我自己在这住,孩子都在老家,我就转到阳台南侧,发现屋里有人,我发现里面有两个人,一个男的一个女的,在屋里整理东西,我就没上去,昨天我临走之前先看看什么情况,一看把锁换了。
根据门上贴的通知,因为一年租期一到,房东要求董先生在10号之前,搬走屋里的东西清空房子,可董先生觉得,自己买房子前期已经支付了三十万,如今一分钱不退,就要求自己退房,这算哪门子事啊。那么既然不是自己的房子,为何要以自己的名义卖给董先生呢?董先生现场尝试拨打这位孙大爷的电话。
董先生:不接电话,对,他一般不接,因为现在这个姓孙的,就甩锅了,说这个房子不是我的,你找我对象。
于是董先生只好电话联系上了房东杨女士,二十分钟后,杨女士赶到了现场。
杨女士表示,她是2020年过完年后,才知道房子让自己的丈夫卖掉了,但又因为董先生逾期违约在先,所以他们要收回房子,虽说董先生支付了一年的房租,可是在12月31号的时候,房租就已经到期,他们又一直联系不上董先生,这才换了锁。
杨女士表示,董先生支付的三十万房款自己一分钱都没见到,如今董先生想要回房款退掉房子,可杨女士家一时间拿不出这么多钱,不过杨女士也提出了办法。
杨女士:他现在这住着,交给我房租,因为我现在手里没钱,你给我个小数,我给你个大数,我时间不会跟你拖的太长,我也想一次性付给你,我也没有心事,那从里面扣不一样吗。为什么还要我单独再给你,那我现在没钱花,你没钱花还要我在等到明年,等你的房款,再等大钱?大姨我们想要个凭证,你得写个东西,我也可以继续交房租,拿小钱等你个大钱,但是你得列个东西,不能光头口说啊,今年这还没过,明年的事,谁知道,一个人挣多少钱,收入多少,没有数,那不行,我不敢写,还两万三万我敢写,你要吗?
对于杨女士的提议,董先生无法接受,目前董先生已经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且准备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房子的问题,那么董先生的逾期违约到底该不该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孙大爷和董先生之间的买卖合约又是否合法呢?
律师:作为卖房人,可能是房主的配偶,他没有向买房人如实的告知情况,属于一种不诚信的行为,但是不论他如实告知还是不如实告知,小产权房的买卖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买房人可以要求对方把原来的房款返还给自己,他也应该把房子返还给卖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