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的视频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明确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四项举措。
畅通立案渠道和入口。充分尊重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立案需求,畅通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等立体化诉讼渠道,设立老弱病残、军人等特殊群体立案窗口,对不会、不便使用网络技术的人群,原则上不引导自助立案,直接提供窗口立案服务,这些都是全市两级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的举措。
规范诉前调解与登记立案程序衔接。严格落实调解自愿、合法原则,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启动诉前调解程序,不同意或者拒绝的,转登记立案。
目前,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立立案专项服务电话,要求电话能打通、有人接,确保解答和解决问题及时到位,市民可通过青岛中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查询。据了解,自2015年5月1日全面施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青岛两级法院共登记立案121.8万件,与改革前五年相比增加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