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停车产业化发展,不断缓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题,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编制印发了《关于对公共停车场建设及联网管理进行资金奖补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公共停车场建设、联网奖补范围、标准、原则、流程、奖补资金申请材料等内容,对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和联网进行资金奖补。
根据《通知》,各区设立专项资金,其中市南、市北、李沧三区按照现行财税体制由市区两级财政1:1配齐。建设奖补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纳入奖补范围。奖补标准按设施类别确定,其中地面、政府投资的停车场不予奖补;独立地块建设、捆绑建设的立体公共停车场优先奖补;停车库每泊位奖补2万元,停车楼每泊位奖补1.5万元,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垂直升降类、平面移动类、多层循环类等每泊位奖补1.2万元;实现联网管理的既有公共停车场、共享专用停车场每个停车场奖补1万元。
奖补原则方面,各区依据专项规划、供地计划、建设计划,年初梳理形成辖区停车设施重点项目库,并及时报送市停车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享受奖补的公共停车场必须投入使用,取得市级智能停车一体化平台运营公司开具的《公共停车场联网管理证明》。
奖补流程方面,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建设、产权或者运营单位提报的资金申请项目,实行多部门联合“一次性现场审查”,按照先干后奖的原则,每年10月底前,根据各区奖补资金申报和审查情况,确定市级奖补资金规模,纳入下年市级财政预算下达相关区政府,区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全额拨付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