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热播电视剧《安家》把房屋中介行业摆在大众面前,也让行业里一些套路浮出了水面。最近,从烟台来青岛工作的小王,在通过中介租房时就被“套路”了,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
上午,记者在大成路35号的401号房见到了小王。他租住的是这套三室一厅房子的北卧,另外两间卧室没有住人。去年10月,小王从老家烟台来到青岛工作,由于单位在台东商圈周边,因此决定在这附近租房。
实地看房后,小王对房子很满意。随后,对方将他带到一家叫做“美丽屋”的房屋中介门店,准备签合同。小王说,签约时自己没见到房东,只是与中介签了合同,租金每月1100元,租期一年。接下来,小王搬了进去,租金正常交着,房子正常住着,可就在前不久,中介告诉他,房子不让住了。
小王感觉不对劲,自己明明签了一年的合同,为什么突然要赶他走呢?尽管中介表示可以退还部分租金,可对于小王来说,短期内找到合适的住处有点困难。那么,中介究竟为何要突然终止合同呢?
对于突然终止合同的理由,中介表示,这是因为房东要收回房屋。事实真的如此吗?记者通过这家公司的手机客户端查询到,要求小王立即搬离的大成路35号401房间,依然是待租状态。只不过,所标注的租金不是小王签合同时的每月1100元,而是1230元。
看来,要收回房子的不是房东,而是中介。之所以要收回房子,目的也很明白,那就是想涨价。那么,面对中介的这种套路,小王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张钢:如果出租人坚持解除合同,或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话,小王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且赔偿小王的实际损失,我们说的是实际损失,在租期不到的部分,已经缴纳的租金肯定要还的,这不叫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是如果因为对方违法解除合同,导致小王无法进行继续租住房屋了,小王因此产生的搬家费用,另行寻找房屋的费用,以及之间一段时间的过渡费,都可以叫做实际损失。
发稿前,记者再次联系了小王,目前,小王已经跟中介签了退租协议,并且已经搬了出去。也许是不想投入过多时间和精力,小王选择了妥协。前段时间,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住房租赁交易风险提示中,就涉及到青岛美丽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问题主要集中在克扣或拖延房租以及通过“租金贷”房租支付模式引发的“退房不停贷”的问题,也提醒大家提高风险防控意识,认真审慎签订租赁合同。美丽屋要想赢得租户的口碑,不光名字要起得美,做事也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