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发《关于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意见》,我市首次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重点对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予以保障。此外,新就业职工住房租赁补贴重点面向新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发放。将2人户、3人户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分别提高到45平方米和60平方米。户籍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周期由65天压缩至4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