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五点,记者和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了市南区八大峡公园,这个时间正是市民外出遛狗的高峰期,记者看到,不管是公园里,还是在草坪上,每走几步就能碰到遛狗的市民,不过,其中有不少市民没有用狗绳拴着狗牵着。
方女士说,自己养这个小狗很多年了,小狗非常温顺,平常一直在家里呆着,最近天气暖和了,特意带着小狗来公园里溜溜,来到这就想让小狗跑一跑,所以就没拴绳子。
方女士说,两年前就给家里的小狗办了狗牌,之所以出门不带,就是怕一旦狗牌丢了,后续补的话很麻烦。
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记者估算了一下,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大约遇到了20多位遛狗的市民,其中没有拴狗绳的有四位,绝大多数都没有带养犬证出来。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青岛目前宠物狗的数量在10万只左右,可是从2016年10月份新的《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办理狗牌的宠物狗的数量仅有10000只左右。
近年来,养宠物狗的家庭越来越多。给大家带来精神慰藉的同时,也增添了生活情趣,宠物狗已经成为我们社会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但是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如:遛犬不系犬绳、犬吠噪音扰民不制止、犬粪污染环境不清理,甚至发生犬只咬人伤人事件等,极大地破坏了城市环境,影响了周围其他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公共安全。
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养犬登记和缴费制度,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养犬登记服务场所办理信息登记,领取犬牌,按照每只犬4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规定还指出,居民每户限养一只犬,且不得饲养《条例》中规定的烈性犬种。符合条件的犬只应当注射狂犬病疫苗,实行免疫登记卡和电子标识管理。犬只死后应当按照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的无害化处理,对违反规定者,将处以扣押,没收犬只,罚款等处罚,罚款额最高2000元。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在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经过专家组织论定对烈性犬品种进行论证,初步确定了藏獒,德国牧羊犬等40中禁养犬种,含有烈性犬血统或体高超过60厘米的杂交犬只也禁止饲养。
接下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重点对违规遛犬,携犬进入图书馆等规定场所,占用公共区域养犬以及违规处置犬只尸体这些行为进行整治。广大养犬朋友应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和安全免疫手续,真正爱护自己豢养的犬只,不随意遗弃、丢弃,不放任、驱使犬只伤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