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 次会 议的 决定
(2019年11月28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 0 2 0年2月上中旬召开。建议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青岛市2 0 1 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 0 2 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 0 2 0年计划草案;
批准青岛市2 0 1 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 0 2 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 0 2 0年计划;
三、审查青岛市2 0 1 9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 0 2 0年预算草案;
批准青岛市2 0 1 9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 0 2 0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事项。